由于廢水中污染物成分復雜,單一處理單元不可能去除廢水中全部污染物,常需要多個處理單元有機組合成適宜的處理工藝流程。確定廢水處理工藝的主要依據(jù)是所要達到的處理程度。而處理程度又主要取決于原廢水的性質、處理后廢水的出路以及接納處理后廢水水體的環(huán)境標準和自凈能力。
1、城市廢水的一般處理工藝流程
其主要任務是去除城市廢水中含有的懸浮物和溶解性有機物。一般處理工藝流程,根據(jù)不同的處理程度,可分為預處理、一級處理、二級處理和三級處理。
(1)預處理:主要工藝包括格柵、沉砂池,用于去除城市污水中的粗大懸浮物和比重大的無機砂粒,以保護后續(xù)處理設施正常運行并減輕負荷。
(2)一級處理:一級處理一般為物理處理,主要去除污水中的懸浮狀固體物質。懸浮物去除率為50%~70%,有機物去除率為25%左右,一般達不到排放標準。因此一級處理屬于二級處理的前處理。主要工藝為沉淀池。
(3)二級處理:二級處理為生物處理,用于大幅度去除污水中呈膠體或溶解性的有機物,有機物去除率可達90%以上,處理后出水BOD可降至20~30毫克/升,達到國家規(guī)定的污水排放標準。主要工藝有活性污泥法、生物膜法等。
(4)三級處理:在二級處理之后,用于進一步去除殘存在廢水中的有機物和氮磷,以滿足更嚴格的廢水排放要求或回用要求。采用的工藝有生物除氮脫磷法,或混凝沉淀、過濾、吸附等一些物化方法。
2、工業(yè)廢水的處理工藝流程
由于工業(yè)廢水水質成分復雜,且隨行業(yè)、生產(chǎn)工藝流程、原料的變化而變化,故沒有通用的工藝流程。